下下輩子換你當我的小孩:)
我家據說,以前還算是有房子、有土地、有工廠的小小有錢的人家。但是我爺爺跟我爸爸實在是太勵害了,賭博、喝酒樣樣都來,現在竟然一樣都沒有!鄉里常常閒言閒語的說:你爸實在有夠好命,都不用工作就有錢吃穿。
※後來求証我媽,其實不是沒工作,而是一年換六個老闆而己。每個工作做二個月?喔不,其他六個月是沒有老闆的:)
從我有記憶開始,我的童年,一直是跟媽媽工作的地方相連的,媽媽帶著我到工廠、我在工廠的架子上午睡、跟媽媽一起吃便當、媽媽工作的內容…我都有一點點很片斷的印象,很奇怪的是我反而對幼稚園沒什麼印象 XD
八十五年七月,我剛滿十歲。我爸跟我媽離婚了。
好像是下午,我媽咪抱著我,跟我說,她跟爸爸離婚了,所以她必須離開我、離開弟弟、妹妹,我依然記得那個,把頭埋在媽媽的胸前抱著她大哭的小女孩兒,很難過,但是我沒有叫她不要走。
這是我人生中,第一次離開媽媽。我好想她,但我很堅強的沒有哭太久,因為我知道離開對她比較好。
我媽離開之後,我爸帶著我們住到家裡廢棄很久的魚塭那邊住(聽說是把原來的房子賣掉的樣子,我沒興趣知道),剛去的時候,一切超簡陋的,房間不夠,我爸在魚池上搭鐵皮屋、浴室沒有熱水,每天洗冷水澡,那冷水還是現抽上來的地下水,超冰的!
我爸跟我媽離婚之後,我爸的習性並沒有改變太多,我爸還是照常去喝酒、打牌、跟朋友泡茶,多了三個小孩好像也不影響他到處去玩樂。反倒是我爺爺,之後過來照顧我們的生活起居…但是我們的生活並沒有因此好到哪裡去…還是一樣有一餐沒一餐的啊!
我妹那個時候剛讀小學,被我豐原的姑姑帶走了,聽說我姑姑對她沒有很好,所以我當時超討厭她的!連帶著也討厭豐原。(結果現在人還不是住豐原。 囧")
印象很深的是,那個時候家裡常常有很多叔叔出出入入的(好險我長的沒啥姿色 XD),有時候是在家裡喝酒,但更多時候是找我爸去喝酒,常常都嘛大半夜的才回來。每次他醉醺醺的回來我總要提心吊膽的,因為他會敲我的房門,叫我起床到客廳罰跪,三更半夜的耶!有時候還會問我問題,如果答的不是他愛聽的,就呼我巴掌,我超有種的,沒哭過!
有一次他下午就喝的茫茫回來了,也是叫我罰跪,過不久之後,我爺爺從外面回來,聽到我爸在對說我我媽怎樣怎樣的,就也跟著坐下來聽,一起附和著說我媽不是。後來又來了一群叔叔,哇靠,整個就是連續劇啊!一群大人圍著一個小孩子,指指點點她娘怎樣,我心裡超幹的!但無奈當時我年幼膽小,沒有辦法反抗。後來怎麼結束的我已經記不得了,我只知道那天好難熬…
這一段時期,灰暗的幾度讓我想輕生,但是當我拿起美工刀想往手腕劃的時候,腦海裡就會想起媽媽跟我保証,她一定會來帶我們回她身邊的承諾,以及媽媽對著我的遺體哭泣的臉,或許也是不甘心生命就這樣服輸吧,我挺過來了。每當媽媽偷偷來學校看我們的時候,我的心都好酸,因為我有好多委屈想跟她說,但是我總是忍下來,因為媽媽會傷心…我不要她哭哭…
後來經過四年的努力,我媽終於打贏監護權的官司了,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,是我覺得我們一家終於團聚的日子。
短短跟我爸在一起的四年,讓我們三個小孩的性格有很大的轉變。我媽一個女人,當時也不過三十三歲,要的話,可也是有大把的追求者呢!但是她卻堅持獨立帶著我們三個小孩,最大的我也才國二(弟弟國一,妹妹小六),生活很的很不容易啊!所以我國二,就著跟媽媽在阿姨家的工廠幫忙,雖然沒有真的賺很多錢,但也總是一份收入。
忘了是怎麼了,我媽聽說可以有一個「低收入戶証明」就可以申請補助,我媽東奔西走的去問了之後,知道說要里長蓋章証明,才可以申請,結果去找里長之後,他用了一個「妳家還不夠可憐」的理由拒絕了,一個年輕媽媽,帶三個還在讀書的小孩,沒有房子、沒有車子、一家人的代步工具是一台舊舊的摩托車,這樣不夠可憐?真想叫他去吃大便!
說實在,當時的我實在不算乖,不知道為什麼,非常的憤世嫉俗,脾氣也超不好的。
國三,應該算是我反叛的顛峰,還亂七八糟的學人家離家出走,那次回來後,才真的像是變了個人似的,懂得貼心、懂得體會媽媽的辛苦、懂得用別人的角度去思考別人為什麼這麼做…也因為真的傷了媽媽的心,所以更加想要保護她。
現在小孩都長大啦,自己也有一點點能力了,總算可以讓媽媽稍微依靠。
媽,我愛妳,下下輩子,換妳當我的小孩:)
我心中永遠的女孩